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地产要闻 » 正文

我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涉上海虹桥、广州南沙等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4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257
核心提示:11月5日,据新华网报道,我国设立了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门和单位宣布,我国决定设

11月5日,据新华网报道,我国设立了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门和单位宣布,我国决定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4日在国家会展中心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分别是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和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10个示范区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体现中国进口发展的动力和潜能。

李兴乾表示,示范区有两大功能定位,一是“贸易促进”,即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即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未来期望利用三至五年时间,培育一批监管制度创新、服务功能齐全、交易模式灵活的进口示范区,推动中国进口规模稳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

李兴乾强调,着眼于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商务部将持续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服务进口,支持改善民生相关产品的进口,支持发展进口新业态,优化进口商品营销模式,提高监管便利化水平。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本站精彩推荐

首页 网站介绍 企业邮箱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35楼c4座 025-86893515 投稿QQ:2116005100

策划、设计、制作:北京中视紫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邮箱:meigui916@163.com

地金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432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026号

服务时间:09:00-20:00

邮箱:dcjr1688@126.com

投诉电话:1358405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