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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出台楼市新政:商品房每期预售不少于5万方 续推不涨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5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428
核心提示:11月4日,浙江丽水市建设局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丽水市区新建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将

11月4日,浙江丽水市建设局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丽水市区新建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将加强商品房分期预售管理和备案制度。

其中备案制度方面,分期预售的商品房需严格执行预售备案价格续推不涨原则。市建设局牵头建立市区房地产市场片区价格模型和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莲都区、开发区建设局每月15日向市建设局报告近三个月的备案情况。涉及重大变化的,需向市联席会议报备。

分期预售方面,商品房每期预售不少于5万方,总建面5万方(含)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总建面或剩余面积5万方以上10万方以下的,可以分两次申请预售,每次预售建筑面积可以少于5万方,但不少于2万方。建筑面积按计容面积计算。

此外,《通知》还表示将加强信息宣传和规范市场秩序,以保证市民群众心理“预期”的稳定,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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