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媒体报道称,此前9月14日,中海地产以约8.9亿元的价格摘得济南市天桥区东沙组团地块。然而,天桥区政府两次向济南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发函称,中海地产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挂牌要求,至今该地块未能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当时挂牌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第九条(十)第16项明确规定:土地竞得人须配合天桥区政府,在土地成交后10日内与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签订引进学校开发建设合作协议。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报道获悉,政府发函原因为中海地产未履行“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或相当水平呢教育机构)签订引进学校开发建设合作协议”。
根据报道显示,中海地产投资部相关负责回应,对于引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教育资源是“配合义务”,“该学校要求与政府签合同,而不是和开发商签合同,另外我们也在积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过程中,并未暂停。”
据了解,于9月16日,济南市自然规划局与中海公司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9月21日,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5天后,中海地产邀请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领导和律师赴北师大教育培训中心洽谈相关事宜。
但截至9月26日该土地竞得人(即中海地产)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正式版本协议、未有优质教育资源提供单位与该土地竞得人共同前来洽谈引进学校开发相关建设相关事宜。天桥区认为,只有满足引入北师大优质教育资源(或相当水平的基础教育机构)才能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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