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此前10月30日,格力地产披露其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珠海市国资委和城建集团合计持有的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指出,为了响应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政策,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格力地产拟向珠海市国资委、城建集团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免税集团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免税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据了解,免税集团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22.15亿元,本次交易对价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其中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为114.15亿元,占本次交易对价的93.45%;以现金支付8亿元,占本次交易对价的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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