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香港证监会就关于香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建议,发表咨询总结。鉴于获得回应者的广泛支持,证监会将会落实有关建议,并作出了一些修订,以厘清某些特定规定(例如适用于少数权益物业的规定)。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Alder)表示,有关修订将有助维持本港房托基金市场的竞争力和促进其长远发展,并同时能确保投资者得到保障。 主要的建议包括容许房托基金在符合各项条件的情况下,投资于少数权益物业;容许房托基金在取得单位持有人的批准及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投资物业发展项目时,可超过现有的资产总值10%的上限;将房托基金的借款限额由资产总值的45%提高至50%;及将适用于房托基金的关连人士交易和须予公布的交易的规定,与上市公司的规定大致看齐。 经修改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将在刊宪后生效。就在生效日期前订立的关连人士交易而言,将给予房托基金6个月的过渡期,以便它们遵守经修改的规定。证监会亦会透过发出一系列常见问题,向业界提供进一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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