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地产要闻 » 正文

长沙公积金新政:签订合作公约的长江中游城市可支持异地贷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8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488
核心提示:1月1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月1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及了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以及缴存政策等内容。

据消息指出,该《通知》的发布,意味着长沙中心与省直分中心因业务政策不一致导致的“同城不通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之日起施行。

《通知》中主要的政策变化之一是支持部分城市异地贷款。《通知》表示,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签订合作公约的城市,其缴存职工可至长沙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而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申请异地贷款由省直分中心统一受理。

据悉,此次调整放开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也是长沙自2018年11月全面停止异地贷款以来首次开放异地贷款。

此外,贷款条件有部分变化。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但离婚两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同时,《通知》明确了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贷款期限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延长至65岁,女性延长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员和处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延长至65岁)。

此外,在提取政策方面,一是取消了湖南省内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还贷提取的户籍及工作地限制,二是对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一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本站精彩推荐

首页 网站介绍 企业邮箱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35楼c4座 025-86893515 投稿QQ:2116005100

策划、设计、制作:北京中视紫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邮箱:meigui916@163.com

地金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432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026号

服务时间:09:00-20:00

邮箱:dcjr1688@126.com

投诉电话:1358405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