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晚间,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于当日,公司、GCD China(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越秀服务(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认购人(广州地铁投融资)订立投资协议。
据此,认购人同意认购且越秀服务同意按认购金额3.3亿元发行及配发越秀服务9036万股普通股。
投资事项完成后,越秀服务将直接由GCD China拥有约91.85%权益及由认购人拥有约8.15%权益。
观点地产新媒体从公告获悉,认购人为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其为广州地铁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州地铁为中国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全资附属公司,负责广州城市轨道交通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物业开发及扩张。
越秀地产表示,投资事项引入认购人为越秀服务新股东,扩阔越秀服务的股东基础。此外,投资事项可深化公司与广州地铁间的战略合作,并创造协同效应,有利于越秀服务的业务营运及未来扩充。
公告还披露,越秀地产拟将投资事项所得款项应用于补充越秀服务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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