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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商务公寓、宿舍项目满足要求可通燃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24  来源:中房网  作者:苏晓  浏览次数:3537
核心提示:2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商务公寓、宿舍配建燃气管道设施问题的通知》,对商务公寓、宿舍

2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商务公寓、宿舍配建燃气管道设施问题的通知》,对商务公寓、宿舍配套建设燃气管道设施作出进一步明确和要求。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深圳市燃气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新建住宅以及其他需要使用燃料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新建商务公寓、宿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提前考虑项目用能方式,如需使用燃料,应当将燃气管道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依程序申请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单独申请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应当包含燃气工程的内容。

  同时,鼓励对未配套建设管道供气设施的已建成住宅区进行管道供气改造。已建成的商务公寓、宿舍项目,需要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满足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其中,未改变建筑功能结构的,完成施工图设计后依程序申请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改变既有建筑功能或结构的,应按规定完成功能变更手续或重新申领工程规划许可后,再依程序申领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深圳商务公寓配燃气的政策,属于政策放宽的导向。说明深圳当前在积极增加住房公寓,对于此类商务公寓,根据实际情况,允许配建燃气工程,实际上是赋予居住的属性。”同时其认为,此举有助于增强此类房产项目的使用价值,客观上使得交易价值增加。因此要防范借此类政策炒作,近期要防范此类房产项目乱涨价和虚高涨价等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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