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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严厉打击规避限购政策骗购、变相涨价、违规销售等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8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833
核心提示:3月8日,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观点地产新媒体于《通知》获悉,海

3月8日,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于《通知》获悉,海南省人民政府表示,全面清理整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规避限购政策骗购、变相涨价、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重点对在建、在售以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商品住宅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

其一,是购房人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指购房人和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并缴交社保或个税,预交房款,预约到期具备购房资格后再办理购房手续;利用人才引进政策,与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办理人才落户骗取购房资格;购房人伪造银行转账、社保或个税凭证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

其二,是开发商违规销售商品房。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销售,以认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行为。在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将委托装修、购买车位、加入会员、签订“阴阳合同”等作为购房前置条件的行为。

其三,是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乱象。部分中介机构通过有偿服务,帮助购房人挂靠第三方公司缴交社保或个税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在获取购房资格后立即中断社保或个税的缴交。销售或中介人员诱导、协助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通过第三方机构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

其四,是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无序。开发商未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发改部门价格备案文件等,未按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标示“五证”;未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标示商品房销控表(含已售房源和实际成交价格、未售房源等),销控表房源销售情况与海南省商品房销售许可公示系统中楼盘表状态未能保持一致;未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标示海南省相关限购文件,未提示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不得购买商品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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