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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发展签订补充协议:转让蓝光嘉宝价格定为49.4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2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608
核心提示:3月11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关于拟转让下属控股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前2月25日,

3月11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关于拟转让下属控股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前2月25日,蓝光发展公告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6203%的股份转让给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碧桂园物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交易双方已于2021年2月23日签署了《关于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合作意向框架协议》。

该次对应交易拟采用现金支付形式,交易总价暂时估值为人民币48.465亿元。

同时,蓝光发展在公告中表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持有蓝光嘉宝服务115,840,200股,占蓝光嘉宝服务总股本的65.04%。其中持有的全流通H股为115,090,200股,占比64.6203%;持有的内资股为750,000股,占比0.4211%。本次交易标的为蓝光和骏合法持有蓝光嘉宝服务64.6203%股份(不含其持有的内资股 0.4211%)

此次最新公告披露,于2021年3月11日,交易双方签署了《股权合作意向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碧桂园物业香港拟受让蓝光和骏持有的蓝光嘉宝服务全部股份(包括内资股)115,840,200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9.6428亿元的等值港元,每股受让价格约为人民币42.8546元的等值港币。

蓝光和骏拟将其持有的蓝光嘉宝服务H股106,861,296股(占蓝光嘉宝服务总股本的60%)质押给碧桂园物业香港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并完成相关股份质押登记,碧桂园物业香港在股份质押登记完成之日起5日内向蓝光和骏支付总额为人民币19.8567亿元等值的港币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包括人民币5亿元及17.7463亿港元)。

同时,蓝光发展表示,截止公告披露日,交易双方仍在磋商和落实交易详细条款,最终以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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