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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新审查办法 再强调严禁“商改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2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313
核心提示:3月10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的通知,4月9日起正

3月10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的通知,4月9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强调,未经批准擅自将非住宅建筑改为住宅、酒店式公寓的,可直接不予受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审查办法》中共提到有八种建筑使用功能变更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周边环境的情况,可无需征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建设主管部门直接不予受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

具体情形包括了未经批准擅自将非住宅建筑改为住宅、酒店式公寓的;利用住宅建筑改为有安全、噪声、光、油烟污染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项目;以及社区用房、物管用房、农贸市场改做他用的;未经批准擅自将地下车库、交通通道改做他用等。

《审查办法》还提到,调整需改变土地用途或不动产登记用途的,应当按新建项目的程序办理规划许可并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后,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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