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间,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票据上市公告。
公告中称,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批准票据透过仅向专业投资者发债的方式上市及买卖,预期票据的上市及买卖将获批准自2021年3月30日起生效。
据过往报道,3月23日,中骏公告称将发行于2024到期的3亿美元5.95%的优先票据,票面利率5.95%。
中骏与汇丰、美银证券、德意志银行、国泰君安国际、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及瑞银就本金总额为3亿美元的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汇丰、美银证券、德意志银行、国泰君安国际、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及瑞银为票据发售及出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彼等亦为票据的最初买家。
中骏目前拟将票据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于为其若干现有境外债务进行再融资,有关债务将于一年内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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