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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楼市调控新政:商品房销售实行价格指导人才住房未满三年禁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中房网  作者:亚晨  浏览次数:2778
核心提示:中房网讯(亚晨/文)4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中房网讯(亚晨/文)4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和监管、全面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进一步做好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等六方面内容,并将于4月3日起执行,

  《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和监管。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合理适度集中发布住宅用地出让信息,全年分三批次集中出让住宅用地,全面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有序推进落实《广州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在部分区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完善房价地价联动出让模式。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存量住宅用地信息。

  全面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进一步做好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坚决打击投机行为。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进一步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的价格备案指导。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贷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

  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继续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联合检查,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无证销售、虚假房源销售、虚假宣传、不按政府备案价销售、价外加价、捂盘惜售、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套取经营贷和消费贷支付购房款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此外,《意见》提出,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各媒体、网络平台账号及网络群主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严格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审慎评估发布内容合法性、真实性、导向性。对不实传播房地产政策和市场运行情况、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言论、制造市场恐慌情绪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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