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13.18 条作出公告。
据公告称,2021年5月21日,华润置地作为借款人就总数为20亿港元的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该贷款融资自提款日起计为期一年。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根据该融资协议,如果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停止直接或间接持有最少35%华润置地已发行股本,或拥有委任权委任华润置地董事会成员,将构成控制权改变。于公告日期,华润集团拥有华润置地约59.55%的已发行股本。
如果发生该融资协议项下的控制权改变,根据该融资协议,贷方可宣布取消提供贷款额度,及/或宣布所有未偿还款项连同贷款额度项下所有应计利息,以及其他所有华润置地需于该融资协议项下支付的款项即时到期且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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