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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奥园为旗下多个项目公司提供垫款 合共133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9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384
核心提示:5月28日,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集团向若干实体提供垫款,以为集团若干物业发展项

5月28日,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集团向若干实体提供垫款,以为集团若干物业发展项目提供资金,合共133.62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集团授出的垫款包括:2021年4月26日,向中垠地产垫款人民币11.08亿元;于2020年11月11日及2020年12月9日,向广州奥昇分别垫款人民币16.97亿元及约人民币18.02亿元;于2020年12月7日,向青岛海唐垫款约人民币12.99亿元;于2020年3月3日,向珠海奥园天悦湾垫款约人民币13.85亿元;于2020年12月24日,向广东山水禅林垫款约人民币11.56亿元;于2020年10月28日,向广州奥晟垫款约人民币9.57亿元;于2020年6月22日,向广州鸿珺垫款约人民币22.66亿元;于2020年12月29日,向上海奥汇垫款约人民币8.56亿元;及于2021年2月25日,向成都奥园景盛垫款约人民币8.36亿元。

中国奥园方面表示,各实体为项目公司的投资控股公司或项目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地块开发及建设。集团与相关实体的其他合营夥伴协定,各合营伙伴须按彼等各自所持股权百分比向实体提供资金,以收购土地使用权,以及用作土地未来建设及物业开发成本。维持充裕土地储备是本集团业绩持续增长基石,而公司一直致力增加本集团土地储备及利润。

董事会对各实体的物业发展项目前景抱持正面态度。为使实体可成功投得中国的土地使用权或拥有充足资金于未来发展物业,董事会认为垫款金额乃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并已考虑相关实体就各自物业发展项目的土地成本及资金需求。所提供各垫款将由集团内部资源拨付。董事认为,提供垫款对集团财务状况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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