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地产要闻 » 正文

深圳推进无障碍城市立法 公共住房、商品房项目配置无障碍住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30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945
核心提示:6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今年8月1日实施。条例指出:在无障碍居住

6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今年8月1日实施。

条例指出:在无障碍居住方面,公共住房项目和商品房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配置无障碍住房,并优先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需求。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社区基层组织提出经费补助申请。

在无障碍出行方面,要求交通枢纽、地铁站点、城市主要干道、主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须配建无障碍电梯。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应当为有需要者无障碍出行提供预约服务等。同时明确残疾人可以携带服务犬出入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

在信息无障碍方面,要求电视台应当在播出电视节目时加配字幕,每天至少安排一次手语新闻播报。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政务信息应制作成盲文版或者有声版,提供给公共图书馆,供有需要的人阅读。鼓励开发针对特殊群体融入社会的无障碍应用程序。

据悉,早在2019年,深圳发布全国首部无障碍城市主题总体规划《深圳市无障碍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5年)》,明确表示,到2030年,深圳将形成无障碍全产业链和全球无障碍城市建设的“深圳经验”,到2035年,将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无障碍城市范例,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无障碍城市全面建成。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本站精彩推荐

首页 网站介绍 企业邮箱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35楼c4座 025-86893515 投稿QQ:2116005100

策划、设计、制作:北京中视紫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邮箱:meigui916@163.com

地金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432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026号

服务时间:09:00-20:00

邮箱:dcjr1688@126.com

投诉电话:1358405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