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香港政府落实「劏房」租管的修例工作。运房局计划落实劏房租务管制措施,建议划一规管租赁的租期为2年,租期内不得上调租金,租客缴付的水电费用总和,不得超过账单总额,业主向租客收取相关费用时,必须向租客提供缴费单副本及账目,租约必须加盖印花;同时会引入4年的租住权保障,即在2年的租期完结后,租客有权续租一次,续租时加租不得超过差估署租金指数,或上限15%。
相关条例将于星期五(9日)刊宪,本月17日首读及二读辩论,如果立法会可以在本年度通过修例,最快年底或明年初实施。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表示,措施是为了保障更多劏房租户,租管会包括工商大厦及顶楼加盖屋内的木板隔间房、太空舱、阁楼及笼屋等各类劏房。不过他强调,措施不代表会将非法劏房合法化,亦不影响政府现行执法,包括执行建筑及消防安全条例。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