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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隐瞒、提供虚假信息 深圳开展中介规范经营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9  来源:中房网  作者:杨洋  浏览次数:2476
核心提示:7月28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

7月28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应对照以下整治重点进行自查自纠: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房产产权重要信息,将产业用地上建设的厂房、宿舍、产业研发、办公类建筑包装或虚假宣传为“产办公寓”诱骗消费者;隐瞒转让条件与转让过程产生的高税费,以及持有过程中每年产生的税费等重要信息,诱导消费者注册公司购买“产办公寓”;诱导消费者使用“气球贷”等金融产品,但对消费者隐瞒后续可能产生无法续贷的情况及风险;诱导消费者伪造银行流水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规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加强人员管理措施,对下辖从业人员宣导落实“房住不炒”原则,加强培训,规范各类项目的宣传口径,不得隐瞒、提供虚假信息,应向消费者客观、公允介绍房产相关信息,以确保合规诚信服务,切实履行各机构管理责任。

  《通知》要求,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并在8月6日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自控纠察机制。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认为,伴随着调控持续发力,一段时间内深圳二手房市场或仍将处于低迷状态。下半年,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竞争压力将会持续增大,无论是门店关停并转的数量,还是从业人员队伍离职转行的规模或将持续升高,对此,全行业要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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