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地产要闻 » 正文

成都: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在德阳、眉山、资阳购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3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649
核心提示:8月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8月16

8月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8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关于合作项目方面,申请条件位于德眉资的新建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准予销售许可,以及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项目合作批复或项目合作协议后,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项目合作。

另外,申请资料、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项目合作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当地公积金中心项目合作批复或项目合作协议。其他申请资料、办理流程等,按照成都公积金中心项目合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关于公积金贷款方面,贷款对象德眉资的新建住房项目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项目合作关系后,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所属服务部或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最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所在地限额标准:德阳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眉山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资阳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其他事项贷款申请条件、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等其他事项,按照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此外,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为了控制贷款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平稳推进同城化区域公积金互贷业务,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选择新建住房作为试点,待时机成熟并经充分论证后将积极推进同城化区域再交易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本站精彩推荐

首页 网站介绍 企业邮箱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35楼c4座 025-86893515 投稿QQ:2116005100

策划、设计、制作:北京中视紫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邮箱:meigui916@163.com

地金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432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026号

服务时间:09:00-20:00

邮箱:dcjr1688@126.com

投诉电话:1358405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