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的补充公告。
公告称,该集团于2020财政年度期间录得其他开支人民币10.51亿元,主要包括开发中物业及持作出售的已竣工物业共减值人民币4.52亿元,金融资产减值人民币1.51亿元;开发中物业及持作出售的已竣工物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国内商用房市场的不利影响;及中国商业物业市场的长期低迷情绪,且集团因新冠肺炎延迟项目开发,导致贸易和其他应收款项产生金融资产减值,从而对业务伙伴及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20年及2019年,该公司根据外部估值师编制的估值报告及内部减值评估所呈列的物业估值差额,已计提约人民币4.52亿元的减值拨备。
于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减值约人民币3.25亿元,主要由于2016年及2020年期间,该公司支付六名主要债务人总额约人民币2亿元,截至财务报表获批准日期,公司无法收回应收款项。该公司已积极采取债务追偿行动,包括要求债务人即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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