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我市房屋交易管理业务调整的通告》。
通告显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承接房屋交易管理职能。由该中心具体负责本市房屋交易资格的审核确认及处理房屋交易资格审查投诉事项,负责办理本市房屋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的网签备案管理,承担本市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
自2021年9月13日起,该中心将首批推出房屋交易资格审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以及出具购房资格证明等业务“全程网办”。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申购保障房无需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网签备案;通过法院拍卖、诉讼,赠与方式取得商品房的,买方、受赠方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出具购房资格证明”业务。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服务窗口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市民购买预售商品房、现售商品房及二手商品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房屋买卖双方可以在手机端登录“i深圳”APP,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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