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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影业拟5.87亿售张家港非拆迁范围土地及房产予新城商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23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654
核心提示:9月23日,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订拆迁补充协议的公告,及关于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公告。据观点地产新媒体

9月23日,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订拆迁补充协议的公告,及关于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浙文影业拟与张家港市东部新城商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收购协议书》,浙文影业将位于高新区(塘桥镇)花园村不在拆迁范围内的26.51万平方米工业房产及公租房房产及16.74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以人民币5.87亿元(含税)的价格出让给新城商业。

出售的资产包含在2020年1月22日签署《塘桥镇非住宅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的拆迁补偿范围内。本次由于当地政府城市总体规划及市镇建设需要,将暂时未纳入本次拆迁范围的上述房产与土地出售给新城商业。

公告显示,2020年1月22日,因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城市总体规划及市镇建设要求,浙文影业及部分子公司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塘桥镇非住宅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浙文影业将获得搬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0.46亿元。

截止2021年8月31日,浙文影业共计收到搬迁补偿款5.5亿元。

因城市总体拆迁规划调整,导致浙文影业及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鹿港工业园区的部分土地、所属房屋及附属设施暂时不再纳入拆迁范围,故浙文影业及子公司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拆迁补充协议》,拆迁补偿总金额调整为人民币4.90亿元。上述4.90亿元拆迁补偿款直接用已经收到的5.5亿元拆迁补偿款抵扣,差额部分公司直接退回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

同时将本次暂时未纳入拆迁范围的土地与房产出售给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下属企业新城商业,作价人民币5.87亿元(含税)。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5,362.21万元,评估价值1.25亿元;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2.63亿元,评估价值4.62亿元。

据了解,新城商业注册资本1亿元,成立日期为2021年7月9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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