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关于共同发起成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
据悉,于公告当日,中铁资本(中国中铁全资附属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中国人寿(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订立有限合伙协议。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中铁资本、中国人寿及普通合伙人分别对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人民币150亿元、人民币150亿元及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于成立后不会成为中国中铁的附属公司。
公告披露,该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寿铁工(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须经中国有关当局批准),将重点聚焦契合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区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股份投资项目。
其存续期为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为期15年,并可于合伙人同意后延长。
对于订立有限合伙协议的理由,中国中铁表示,为深入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国家战略主力军,积极推动基础设施补短板、交通强国、乡村振兴等战略落地,中铁资本与中国人寿共同发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利于更好地引入保险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投资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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