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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基础设施REITs扩募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6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562
核心提示:4月15日,观点新媒体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起草《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引第3号——新

4月15日,观点新媒体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起草《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并正式对全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据了解,《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指引》是上交所规范和引导基础设施基金存续期间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及相关扩募、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基本规则,对新购入项目业务全流程重要节点、扩募份额发售等关键事项进行规定。

其中,扩募机制是REITs产品的重要特性,是市场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推出REITs扩募机制有利于已上市优质运营主体依托市场机制增发份额收购资产,优化投资组合,促进并购活动,实现REITs作为“资产上市平台”的长期战略价值和持续发展能力。

上交所表示,支持运作良好的REITs通过扩募机制做大做强、健全正向激励机制,也是形成市场化优胜劣汰、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提升REITs整体市场表现的重要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认真梳理研究社会各方提出的相关修改建议,充分吸收采纳有益意见,尽快修订并正式发布《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指引》,同时做好REITs扩募业务的技术准备工作,推动成熟REITs扩募项目尽快落地,打通REITs业务全流程,形成示范效应。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指引》主要规范了准入条件、程序安排、信息披露管理及停复牌要求、发售和定价安排等。在准入条件方面,整体与首次发售要求一致,同时重点考虑了基础设施基金运营稳定性的相关要求,比如要求购入项目类型原则上与当前持有类型基本一致,持有人结构变化和运营管理机构变化不得影响项目稳定运营,进一步明确主要参与机构资质。

在实施程序方面,主要按照“基金管理人决议购入项目-履行证监会变更注册程序-取得证监会批文-召开持有人大会(如需)”的程序实施;在信息披露管理和停复牌方面,明确了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期间定期披露进展情况,规范了对敏感信息的保密责任。借鉴股票经验,通过分阶段披露方式减少停牌时间,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交易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0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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