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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出让湖里区2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 总建面近9万平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9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699
核心提示:4月19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两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信息的公告。观点新媒体了解到,第一幅地块为湖里创新园保障性

4月19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两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信息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第一幅地块为湖里创新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位于湖里县后片区,土地面积7447平,总建筑面积2.23万平,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寓)套型建筑面积为30-45平。

第二幅地块为湖里古地石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位于湖里湖边水库片区,土地面积2.25万平,总建筑面积6.76万平,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其中30-45平小户型套数不低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套数的50%。

其中申请资格为:(一)意向用地者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包含“住房租赁”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意向用地者或其关联公司已于2022年1月1日前,在住房管理部门办理住房租赁企业备案或基础信息登记,并可通过住房管理部门的门户网站查询。备注:关联公司指的是意向用地者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关联关系可以是多层次的,但必须符合出资比例大于等于51%。

建设要求为:1)开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2)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3)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主要面向本市无房的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等新市民群体;4)租金和租期要求:租赁住房的房源,单次租赁合同签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或赠送条款,租赁合同约定的一次性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

在接受用地申请期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市资源规划局将与意向用地者洽谈明确最终出让方案及规划指标,并签订出让意向书;在接受用地申请期内地块如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具体事项另行公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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