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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三部门: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5  来源:中房网  作者:苏晓  浏览次数:2491
核心提示:5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

5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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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据悉,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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