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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岛外放宽落户 6月1日起开始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30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587
核心提示:5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为进一步

5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厦门市户口迁移政策,吸引更多各类人才来厦就业创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厦门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已在厦门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厦门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在厦门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在厦门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通知》还提出,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骨干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提供便利,取消家属随迁的年限要求。

《通知》优化投靠落户,取消在厦落户年限等限制。一是将夫妻投靠要求中的夫妻结婚满5周年且被投靠人来厦落户满5周年(岛外满3周年)限制,调整为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1周年;二是取消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要求父母结婚满5周年(岛外满3周年)和父母来厦落户满5周年(岛外满3周年)的限制;三是取消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要求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满5周年(岛外满3周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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