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地产要闻 » 正文

成都楼市新政: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20% 多孩家庭可多买1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中房网  作者:杨洋  浏览次数:3119
核心提示:5月31日,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称,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

5月31日,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称,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

  《通知》优化了购房条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二是,成都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成都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籍,或非成都市户籍但在成都市就业。

  对于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的,其购房区域如何认定,成都市住建局在政策解读中表示,个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非个体工商户的,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

  《通知》明确,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现有限购套数基础上新购买1套住房。二孩及以上家庭的认定,依托成都市网络理政办、公安、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结合户籍信息、出生信息由系统进行判定,系统无法判定的可通过申请人提供户口、出生证明等材料予以认定。

  《通知》优化住房交易条件。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成都市住建局表示,人才公寓、重大产业化项目配套住房、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的限售年限不变。

  《通知》完善税收调节政策。在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满5年免征调整为满2年免征

  《通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10%,即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双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提高至80万。

  同时,鼓励支持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此前,成都市执行的政策为:首套房首付比例全市统一为30%,二套房首付比例天府新区、高新南区70%,中心城区其他区域60%,郊区(市)县50%。

  此外,《通知》支持居民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给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承诺遵守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并纳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本站精彩推荐

首页 网站介绍 企业邮箱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35楼c4座 025-86893515 投稿QQ:2116005100

策划、设计、制作:北京中视紫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邮箱:meigui916@163.com

地金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432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026号

服务时间:09:00-20:00

邮箱:dcjr1688@126.com

投诉电话:1358405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