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据南昌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南昌公开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观点新增媒体了解到,具体的调整为从2022年1月1日(含)起,全款购房的职工,在与中心签订购房委托提取协议后,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总额。
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再交易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