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在深交所问及的其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被列为被执行人的主要情况方面,阳光城回表示,截至今日,其控股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合计金额376.88亿元,其中31.83亿元处于执行状态,除公开市场到期未支付债券合计145.39亿元外,其余(包含执行状态中)均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中,若达成和解,则执行状态可撤销,除上述之外,其他涉及案件及公司暂未列入执行。
公告显示,被列为被执行人的相关子公司贵州君悦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渝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福州盛景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累计资产总额为225.08亿元,负债总额221.47亿元,对阳光城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影响均未达10%以上目前,阳光城正在与金融机构及其他合作方沟通协调,拟采取包括不限于资产出售、融资置换等多种方式,希望尽力达成执行和解,妥善解决本次纠纷。据数据评估,被执行公司贷款抵押项目资产状况良好,足以覆盖本项目融资额度,不会蔓延至影响阳光城自身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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