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济南公共交易中心挂出一则公告,拟对第三批集中供地出让实行预公告方式。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预公告出让可以降低流拍率,也可以让房企有更充裕的时间对地块进行研究。下面附具体公告内容:出让人在交易系统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预公告。
预公告内容包括公告序号、宗地编号、宗地名称、出让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起始价、竞买意向金、预公告时间、公告文件等,预公告内容与正式公告内容原则上保持一致。
同时,预公告周期为15天,预公告期内可随时申请和缴纳竞买意向金。住宅用地竞买意向金为人民币300万元-500万元,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商业用地和其他用地竞买意向金为人民币100万元-200万元,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预公告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挂牌出让预公告、标的信息和其他相关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网上交易预公告标的无异议。申请人同时申请竞买多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分别申请,分别交纳预公告竞买意向金。
组织挂牌方面:预公告地块在竞价过程中触发最高限价,多人达到同一项建筑品质和建设进度的,若只有一人为预公告申请人的,则该预公告申请人为土地竞得人;若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为预公告申请人的,先取得预公告申请资格的申请人为土地竞得人;若无人为预公告申请人的,按原成交规则执行。
若预公告竞买申请人为土地竞得人,第二期出让价款缴纳时间可在正式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基础上延后30天。预公告竞买申请起止时间以预公告中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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