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有关出售附属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据联交所同意,嘉佑及正宏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45条构成该公司一组密切联系的股东,合共持有约13.06亿股股份,占于该证明书日期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0.54%)的书面股东批准证明以批准出售事项。
因此,该公司将不会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出售事项。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9月6日,亿达中国发布公告,卖方(亿达中国全资附属公司大连亿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人民币8456.95万元向买方(长沙振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售于目标公司(长沙亿达智造产业小镇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70%股权。
于该公告日期,目标公司由卖方及买方分别拥有70%及30%股权,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物业开发及智慧工厂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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