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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 用于支持文旅产业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22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263
核心提示:11月18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南阳市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加快推进南阳市由文化旅游资源大市向文化旅游强市

11月18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南阳市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加快推进南阳市由文化旅游资源大市向文化旅游强市转变,奋力打造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实现千亿级产业发展目标,支撑早日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

观点新媒体获悉,《奖励办法》指出,设立文旅产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南阳市财政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文旅产业发展。通过奖励扶持,引导文旅市场主体提质升级,健康发展。各县(市、区)应参照设立本级的文旅产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

鼓励各县(市、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市、区),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20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市、区),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

鼓励文旅企业创建区域性品牌。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创建主体,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创建主体,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

同时,鼓励现有文旅企业提档升级。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200万元、50万元。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50万元。

鼓励康养旅游、研学旅游、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游基地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对新创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乡)、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5万元;对新创建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的创建主体,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3万元。

此外,实施“引客入宛”。在文旅产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中每年固定500万元,用于奖励在南阳市注册成立、经营并积极招引外地游客赴宛旅游消费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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