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商务部、央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通知》提到,鼓励银行境内外联动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按照商业原则降低人民币融资成本。
《通知》提到,支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对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境外项目和企业优先采用人民币贷款。
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鼓励省级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间共享优质企业名单。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认定一批示范企业等形式,强化激励效应。积极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扩大覆盖面。
《通知》还表示,将着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便利其在跨境贸易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境内外、上下游企业更多使用人民币,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推动国有企业带头,集团内部境内外企业往来积极使用人民币。
《通知》亦表示,要进一步丰富人民币使用场景,重点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区立足定位,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鼓励银行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国际性展会等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一体化”配套综合金融服务。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