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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优化住房限购和增值税免税年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1  来源:中房网  浏览次数:3413
核心提示:对于楼市限购政策的优化调整,已经进入到一线城市。  9月2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

对于楼市限购政策的优化调整,已经进入到一线城市。

  9月2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提出,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优化住房限购和增值税免税年限,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

  根据《通知》,将广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广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另外,对增值税免税年限也进行了优化调整。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同时,《通知》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大力加快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发展。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水平,完善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多主体、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稳慎有序开展规划建设。

  广州方面表示,将加快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托底保障,适时提高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线和租赁补贴标准,进一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引导一部分保障对象通过领取补贴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政府给予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的配套政策体系。坚持规划先行,稳慎有序推进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工作。

  据悉,上述政策调整自2023年9月20日0:00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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