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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台办:福建将落实台胞购房同等待遇各项细化举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8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浏览次数:5365
核心提示:9月27日,国务院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表示,近年来,福建省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9月27日,国务院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表示,近年来,福建省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市场供给基本均衡,房价基本稳定,住房品质不断提升。在福建生活的台湾同胞根据居住需求,自愿在闽购房。为便利台胞在闽生活,福建各地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台胞在闽购房置业。目前,台胞在非限购区域购房不受限制,购房网签和登记流程与当地居民一致。在实施住房限购城市内购房的,台胞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购房机会均等。

  朱凤莲表示,有关贷款问题,人民银行大力推进两岸征信信息交流共享,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情况下,向台湾同胞发放个人购房贷款。在贷款条件方面,台胞享受同等待遇。此外,台湾同胞可以按规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与大陆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朱凤莲指出,福建省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落实台胞购房同等待遇各项细化举措,不断完善两岸征信信息互认机制,支持台胞按需申请购房贷款,便利台胞购房。同时,依法依规将在闽台胞纳入福建省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台胞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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