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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虚构、夸大辅助驾驶功能将受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17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846
核心提示:4月17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官方公众号“交通言究社”近日发表《智慧领航,安全护航——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功能使用

4月17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官方公众号“交通言究社”近日发表《智慧领航,安全护航——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功能使用须谨慎》一文,提到近期因驾驶人错误使用辅助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并揭示其原因——部分驾驶人对辅助驾驶的认知不到位,误以为“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文章指出,部分驾驶人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做出玩手机、睡觉、聊天、吃东西等危险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若车企通过广告或宣传材料虚构、夸大辅助驾驶功能(如将2级辅助驾驶描述为“自动驾驶”),误导消费者购买,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虚假宣传行为处以广告费用5-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若虚假宣传造成严重后果,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可对责任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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