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两家银行联合订立的贷款融资协议,包括三年期20亿人民币贷款融资协议、五年期7亿港币和三年期5.6亿人民币贷款融资的修订协议。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于2019年6月28日,华润置地作为借款人就总数为20亿人民币的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该融资自首次提款日起计为期三年。
此外,华润置地作为借款人就五年期7亿港币和三年期5.6亿人民币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修订协议,贷款融资期限由首次提款日起计。
两份贷款协议都表明华润集团须于华润置地持有之最低股权百份比。根据协议要求,如果华润集团停止直接或间接持有最少35%华润置地已发行股本,或拥有委任权委任华润置地董事会成员,将构成控制权改变。
于本公告日期,华润集团拥有华润置地约61.27%的已发行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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