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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光控股终止收购广州黄埔10.74万平土地 曾两次延发通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2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341
核心提示:珠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月1日公布,就有关拟向荃兴控股收购目标公司通兴投资100%的股本权益,由于收购事项的先决条件未能于最后截

珠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月1日公布,就有关拟向荃兴控股收购目标公司通兴投资100%的股本权益,由于收购事项的先决条件未能于最后截止日期(即2019年6月30日)或之前获达成,买卖协议已于最后截止日期失效,且公司将毋须就收购事项寄发通函。

在此之前,珠光控股曾发布公告称,根据买卖协议的三份补充协议,收购事项的完成须等待若干先决条件(除非已另行获豁免)于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或南兴与卖方可能书面协定之较后日期)获得达成后,方可作实。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显示,该收购事项最早于2017年6月23日披露,珠光控股全资附属南兴作为买方,拟向荃兴控股收购通兴投资100%的股本权益,代价人民币35亿元。

公告显示,通兴投资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主要资产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一幅土地,建筑面积约10.74万平方米,现时用作工业用途。待土地用途变更完成后,该土地的许可用途将由工业用途变更为商业用途。该土地计划发展为集购物中心、办公室物业及高端住宅楼宇为一体的商业综合大楼。

2018年3月28日,珠光控股发布公告称,珠光控股全资附属南兴、卖方荃兴控股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张芳荣订立买卖协议的第一份补充协议,以修订本公告内所载的买卖协议的若干条款及条件。

该补充协议提出,买方将促使目标集团于完成后根据新土地使用权合约支付当时尚未支付的剩余土地出让金。倘剩余土地出让金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5亿元,则超出金额须由卖方承担,并须自南兴应付的代价余额中扣除相等于有关超出金额的数额。

2018年8月2日,珠光控股发布公告称,将进一步延后收购通兴投资有限公司100%权益的最后截止日期。南兴、卖方及担保人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最后截止日期由2018年9月30日进一步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28日,珠光控股再次发布公告称,南兴、卖方及担保人订立第三份补充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最后截止日期将由2018年12月31日进一步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或南兴与卖方可能书面协定的有关较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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