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晚间,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越秀租赁2019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深交所对越秀租赁“中信证券-越秀租赁2019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信证券越秀租赁2019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中信证券-越秀租赁2019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买卖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深交所挂牌要求无异议。
同时,深交所表示,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越秀租赁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将风险揭示书交投资者签字确认。
根据《无异议函》,越秀租赁发行专项计划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基础资产或专项计划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告披露,专项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越秀租赁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且越秀租赁应当在专项计划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9月6日,越秀金控表示,越秀租赁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越秀租赁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注册额度自收到通知书日起2年有效期。
越秀租赁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为15亿元,联席主承销商为工商银行和光大银行;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为15亿元,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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