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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香港“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申请人需负基建成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6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450
核心提示:10月16日,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公布其任期内第三份施政报告,内容大篇幅着墨于房屋发土地供应,一如市场预期,政府计划推行“土

10月16日,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公布其任期内第三份施政报告,内容大篇幅着墨于房屋发土地供应,一如市场预期,政府计划推行“土地共享先导计划”,以公私合营方式发展私人地皮,计划最快明年初接受申请。

施政报告提到的“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建议土地拥有人就部分政府尚未规划和研究但已整合业权的私人土地递交申请,加快短中期房屋供应,政府会就可行的土地提高可发展的地积比率,并指明当中最少七成的新增总楼面面积必须拨予政府发展公营房屋或“港人首次置业先导项目”类别。计划最快明年初接受申请。

据消息人士指,该计划以公私合营作主导,政府于该计划的角色主要为促成基建提升的角色,土地拥有人需在递交申请前已完成土地业权整合及完成基建研究,并需承担地皮内基建成本,但该些成本可于补地价中扣减,政府会自行于地皮上兴建公营房屋。

而土地拥有人于规划时若发现基建项目涉及地皮外的土地,政府会协助收地。并指希望由收到申请至补地价程序于三年内完成,及当中限制补地价洽谈程序于十八个月内完成。为符合公众利益,地皮同时要符合两个条件,包括新增楼面面积需不少五万平方米及可建单位数目达1000个,由此推算,合资格申请的地皮面积应不少于2-3公顷。

上述消息人士补充,不接受保育地、海岸保护线地区等地皮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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