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本期债券设置两个品种,两个品种间可双向互拨,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发行完毕。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本期发行票面金额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其中,品种一为不超过3年、品种二为不超过5年。此外,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3.60%-4.60%,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4.00%-5.00%。
据悉,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2月3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于2019年12月4日在上交所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
该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
首创股份方面表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其中不超过17亿元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
此前首创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71号文核准。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
其中,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11月7日,确定第一期最终票面利率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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