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地产要闻 » 正文

沈阳颁布房地产市场新政 涉延长施工有效期、提供土地供应量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7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952
核心提示:2月17日,沈阳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发布关于联合印发《沈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2月17日,沈阳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发布关于联合印发《沈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下称《措施》)。

《措施》内容涉及推进项目有序开复工、保障土地供应完善管理服务、积极促进商品房入市和销售、稳妥释放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工作、稳妥实施税费支持政策、全面做好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8项内容。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其中,《措施》在“推进项目有序开复工”方面指出,对已取得施工预许可证的项目,将施工预许可有效期暂延长至3月末。

同时,在“保障土地供应完善管理服务”中,结合各区及房地产企复工需求,及时调整供地规模、节奏和时序,全力推进存量土地、净地不净、闲置土地、停缓项目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量。

《措施》明确,24小时随时受理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形象进度审核。对线上销售的商品房,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房地产企业可实施“一对一”的网签备案。对于受疫情影响,造成延期交付房屋的,不作为违约责任,给予2个月延展期,购房人与房地产企业合同约定超过2个月的,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此外,《措施》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要继续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监管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后续建设,严禁挪作他用。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本站精彩推荐

首页 网站介绍 企业邮箱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35楼c4座 025-86893515 投稿QQ:2116005100

策划、设计、制作:北京中视紫金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邮箱:meigui916@163.com

地金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432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026号

服务时间:09:00-20:00

邮箱:dcjr1688@126.com

投诉电话:1358405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