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批准恢复对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债的审查。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证监会依法对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申请复核恢复审查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此外,在4月3日时,旭辉控股宣布,公司作为借款方及作为原担保人的该公司若干境外附属公司与作为贷款代理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连同一组财务机构订立贷款协议。
贷款协议所涉及为一笔初始总额约为3.82亿美元的美元及港元可转让定期贷款融资(附带额外3.18亿美元的增额权)。初始定期贷款融资分为 A和B两部份,A部份为本金总额2.75亿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B部份为本金总额8.34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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