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载明公司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3.08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该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一日,珠江实业发布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珠江实业”变更为“珠江股份”。本次拟变更证券简称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拟变更证券简称的原因,珠江实业表示,经过三十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影响力较高的综合性房企,经营区域覆盖广东、湖南、安徽等多地,在坚持房地产开发主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城市更新、产业运营、环保等领域探索。
其表示,变更后的证券简称符合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和定位,延续公司历史脉络、传承品牌价值,符合综合性上市房企定位,彰显保护投资者权益、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追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诉求。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珠江实业表示,本次变更公司证券简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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