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披露,前期因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在贵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悦秀支行的部分债务未及时偿还,浙江广厦的相关担保出现逾期。目前,上述逾期担保已解决。
截止本公告日,浙江广厦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29.36亿元(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其中存单质押担保的债务金额为16.864亿元;公司目前对外担保金额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44%;累计逾期担保金额约3.77亿元(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3月17日,浙江广厦公告称拟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1.56亿元提供担保。于2021年3月16日,广厦控股舟山分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日,浙江广厦为该笔融资提供担保并签订《存单质押合同》。根据上述合同,此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广厦控股舟山分公司,担保额度为1.56亿元,债权人为恒丰银行,担保方式为1.6亿元存单质押,存单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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