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晚间,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进行公告披露,与一家银行签订了一份融资函。
据此,该银行将提供本金金额最高为港币10亿元的循环贷款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该贷款的期限为自首次使用贷款日期起计36个月。而融资函载有若干承诺包括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须继续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且于深交所暂停买卖的期间不会超过连续15个交易日;招商蛇口须保持其于该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股不少于50%;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须保持其于招商蛇口的直接或间接持股不少于50%。
倘出现融资函项下的违约事件,该银行可宣布终止其向招商局置地提供贷款的责任,贷款项下的垫款及融资函项下产生所有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将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于公告日期,招商蛇口间接拥有招商局置地已发行股本的74.35%,而招商局集团直接或间接拥有招商蛇口已发行股本的60%以上,而招商局集团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拥有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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